1)第14章去县城_七零之糙汉的宠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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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4章去县城

  “大嫂,既然你有意见,陆知青的彩礼就不从家里的钱里面出。

  回头我自己挣,一家人,没什么好吵的。”

  见苏振华说自己挣,赵玉梅确实不好再说什么。

  人家自己给自己媳妇儿挣彩礼,她还能说啥?

  只要不动家里的钱,都好说。

  朱爱花赶忙问道,“老三,你打算怎么挣彩礼钱?不会又去山里吧?”

  苏振华闷声应了一声。

  除了去山里,还能有啥别的办法呢?

  朱爱花想也没想的就反对道,“这不行~山上太危险了,你上次差点都丢了命,不能再过去了。”

  陆振华道,“娘,就这一次,把陆知青的彩礼钱挣到了,我就不去了。

  我自己挣彩礼钱,也省得你为难。”

  朱爱花不满的看了一眼赵玉梅,要不是这个老大媳妇作妖,什么事都没有。

  赵玉梅越发的心虚,可是又不想让着。

  家里现在的条件好不容易改善了一点,要是都拿给陆婉当彩礼了,她家的孩子估计书都读不上。

  该自私的时候,必须自私。

  苏振华见朱爱花不吭声,知道他娘心里还是不乐意,便又说了句,“娘,你放心吧,上次只是个意外,这一次我会小心点。

  之前去过那么多次,不都没事吗?”

  朱爱花见苏振华心意已决,就没说什么。

  当然,眼下除了这个办法,也没别的办法堵住老大媳妇儿的嘴。

  朱爱花道,“等老三结婚了,你们几房都成家了,到时候就不必挤在一起过日子,直接分家。”

  要不然回头三房有啥事,指不定老大媳妇儿又得作妖说什么。

  不如分家,各过各的,有个清静。

  赵玉梅没想到婆婆直接说分家的事。

  “娘,你还在呢,一家人没必要分的。”赵玉梅弱弱的说了句。

  知道她小叔子能干,挣得工分多。

  要是不分家,他们这房到底跟着沾点光。

  而且她孩子多,分家了,光看着她和她男人,只怕这日子不好过。

  所以分家对他们大房而言,没什么好处。

  朱爱花轻哼了一声,“你还知道一家人呢?方才算的比谁都清楚。

  行了,我心意已决,都别说什么。

  老三结婚后,就分家。”

  赵玉梅虽然心里不情愿,可是对上朱爱花那张冷下来的脸,只能悻悻的应了一声。

  ……

  陆婉这边。

  回到知青点后,她懒得做饭,直接去了随身商场,拿了一份香喷喷的腊肉排骨煲仔饭,在商场里吃饱了才出来。

  明天需要去县城,所以陆婉吃过后,就直接睡了去。

  第二天一早,天蒙蒙亮,陆婉就起来,从生产队出发去县城。

  生产队离县城其实不算多远,也就三十里路。

  不过这年代没有车,不说小轿车,公共交通工具都没有。

  生产队里的人,还没有一家有自行车的。

  陆婉去县城的话,得走过去。靠着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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